水療中心~召開「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水療中心ROT案」公聽會
召開「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水療中心ROT案」公聽會
- 辦理依據
- 促參法第6條之1第2項:前項可行性評估應納入計畫促進公共利益具體項目、內容及欲達成之目標,並於該公共建設所在鄉鎮邀集專家學者、地方居民與民間團體舉行公聽會,對於專家、學者、地方居民及民間團體之建議或反對意見,主辦機關如不採納,應於可行性評估報告中具體說明不採之理由。
- 促參法施行細則第31條:本法第六條之一第二項所稱公聽會,指主辦機關向公共建設所在地或提供服務地區居民、相關領域專家、學者、民間團體及有關機關,廣泛蒐集意見之會議。主辦機關辦理公聽會,應將辦理時間、地點、事由及依據等資訊,公開於主辦機關資訊網路。前項資訊,主辦機關應公告周知公共建設所在地或提供服務地區居民,並得請當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協助。公聽會應作成紀錄,公開於主辦機關資訊網路,期間不少於十日。
- 辦理內容
- 主辦單位: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
- 協辦單位:聚得企管顧問有限公司
- 參加對象:相關領域專家學者、公共建設所在地居民、民間團體及有關機關
- 時間:115年5月21日(四)下午2時
- 地點: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學思樓5樓 F515觀頤講堂(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)
- 報名與聯絡方式:
聚得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詹先生
電話:(02)2341-2382分機36
E-mail:laimo@cneconsult.com.tw
- 議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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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 |
議程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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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~14:05 |
入場簽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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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5~14:10 |
主席致詞 |
介紹與會單位及專家學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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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10~14:25 |
計畫說明 |
聚得進行簡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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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25~15:00 |
意見交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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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00~ |
主席結語/散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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